云报平台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内容详情
2019年12月11日

江苏再取消42项证明事项

阅读数:260  

中国江苏网报道,为减轻群众负担,根据国家人社部统一要求,江苏人社部门再取消42项证明事项。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苏即日起再取消42项由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比如,企业办理社保登记时不需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等;申请工伤认定不需再提供“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抢救证明”;退休人员异地领取养老金不需再提供“养老金异地领取资格证明”;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时不需再提供“工亡职工配偶未再婚证明”。

这些证明或直接取消、或改为部门间内部数据共享核查、或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同时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确保取消这些证明事项后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