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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9日
坚定不移强化反腐意志 踔厉奋发谱写时代新篇
——2020年丰县高质量推进“三清示范区”建设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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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新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020年丰县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运用“六步工作法”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严肃查办了系列大案要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
高压反腐、以案为戒, 突出“震慑力”
2020年丰县纪委监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科级干部立案66人,依法留置11人,移送审查起诉11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聚焦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丰县纪委监委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持续加大反腐力度,坚决肃清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1名正科级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依法留置。“双面官员”人设崩塌,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高压震慑态势持续释放。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查群众身边腐败和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立案查处33人,涉黑涉恶立案4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78人次,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金融是国民经济命脉。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行动,不断加大融资租赁、债券发行、金融贷款、民间借贷等领域反腐力度。严惩金融领域滥用职权、官商勾结、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典型,留置3人,党纪政务立案8人,第一种形态处置39人。
找准“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农村敬老资金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立案9人,处分7人;村级工程建设专项治理,立案8人,处分3人;“小化工”官商勾结问题专项治理留置1人;秸秆还田资金专项整治立案5人;已清理违规借用公款问题270万元。
监督约束、以案促改, 突出“约束力”
丰县纪委监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县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积极探索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具体措施,出台《丰县党委(党组)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规范(试行)》,被省纪委专刊全文独家推介。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397人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
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用制度约束权力。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施行,及时出台《丰县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公示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党纪政务处分执行。联合县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扶贫领域涉案款物快速返还机制的意见》,贫困群众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结合查处的审计系统腐败窝案,积极深化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联合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采购内控制度建设的通知》,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防范控制采购风险。推动县审计局出台《丰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评审项目“第三方”复核实施办法(试行)》,引进行风监督员机制,聘请12名行风监督员。
教育引导、以案为鉴, 突出“免疫力”
坚持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哪里,警示教育就及时跟进到哪里,精准开展面对面、点对点警示教育。
在做好案件查办的同时,充分开展“三书两会一检查”工作,做细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真正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整改一方的效果。全年制定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组织召开案件剖析会8场,民主生活会7次,督促形成制度文件4件。
除传统的通报曝光、观看警示教育片、年度警示教育大会之外,丰县纪委监委探索创新警示教育形式,采取更加直观的现场观摩方式。在留置点布置解读“身边人”案例、展览扣押物品、观看审查实况、观看忏悔书等环节,让接受廉政教育的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对照反思。
健全和完善廉政教育工作机制,通过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为党员干部定好“高线”、划清“红线”、标明“底线”、架起“高压线”,逐步筑牢拒腐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