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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5日
新建无障碍设施要先请残障人士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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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文欣)近日,记者获悉,《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智慧城市创建以及城市更新、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中一体化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
政府机关和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场所在竣工验收前,应当邀请残疾人、老年人等试用体验无障碍设施,听取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