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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5日

我县出台文件助企纾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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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路硕)为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提振信心、稳定预期,着力稳定经济增长,我县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积极解决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助企纾困解难。

近期,我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企业)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文件,聚焦企业所需所盼,从财税、金融、减费降负等六大方面,今天推出第一方面——强化财税政策支持。

1、统筹产业发展、科技发展、人才等专项资金,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专项资金和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资金,利用所争取资金,对工业企业“智改数转”、节能提升、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型制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和有效投入奖补。(责任单位:县经发局、科技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以下政策措施均需各镇(街道)、经开区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上述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财政局)

3、2022年二至四季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依规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财政局、科技局、人社局)

4、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财政局)

5、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二季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6、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继续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餐饮、零售、公路水路运输等四个行业企业可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继续实施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继续为1%,其中单位和个人分别为0.5%;再拿出4%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用于继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并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经发局、公积金中心)

7、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专项帮扶,2022年度,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仍按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返还比例提至90%。2022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支持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8、降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缴费比例。自2022年1月1日起,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含生育保险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县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9、加快资金拨付执行进度,做到应下尽下、应拨尽拨、应支尽支,2022年上半年涉企专项资金分配下达进度争取达到70%。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对我县参与疫情防控提供运输保障的物流企业、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给予定额补助。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我县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及物流、建筑、物业服务等行业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实际支出给予适当补贴。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把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经发局、交通局、商务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文体旅局、住建局、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