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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7日
餐饮外卖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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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控制网络餐饮外卖食品配送中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止餐饮外卖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8月11日,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丰县餐饮外卖食品安全封签使用告知书》,明确要求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外卖食品配送者应使用食安封签。
什么是“食安封签”
是指餐饮服务提供者为了防止外卖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在其外卖食品的包装容器或配送箱(包)上使用的封口包装件。
“食安封签”的设计制作
食安封签原则上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或者其它第三方设计制作。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自行定制的食安封签。
“食安封签”的使用与保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食安封签领取使用台账记录,县市场监管局将不定期抽查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使用情况。
食安封签由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餐饮外卖食品的包装容器、配送箱(包)封口位置或者适当位置使用。使用位置和使用方法应当在不破坏封签的情况下足以避免直接接触到食品。
餐饮服务提供者将餐饮外卖食品交给配送人员时,应当确保食安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妥善保管待使用的食安封签。
配送人员权利和义务
餐饮外卖食品配送人员在接收使用食安封签的餐饮外卖食品时,应当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对食安封签不完整或者食安封签已被破坏的餐饮外卖食品,有权拒绝接收和配送。
餐饮外卖食品配送人员在配送过程中应当保持食安封签的完整性,确保配送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餐饮外卖食品配送人员在消费者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应当告知消费者当面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要求消费者签收或确认。
消费者权利
消费者在接收使用食安封签的餐饮外卖食品时,如当场发现食安封签不完整或者食安封签已被破坏,有权不予签收或确认,并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留证。
责任约定
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将有关食安封签使用的内容,纳入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协议。
未使用食安封签的首负责任
未使用食安封签的餐饮外卖食品,消费者在当场签收时发现食品受到污染,或签收后发现食品受到污染的,实行餐饮服务提供者首负责任制。
使用食安封签的首负责任
鼓励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合同的形式,明确约定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食安封签后的相关责任。未进行明确的,鼓励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实行首负责任制。
来源: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